作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来源:转载 日期:2020-08-21 09:29:13 人气:4365
近期,人社部会同司法部、财政部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这些便民服务请知悉——
1、简化了审查程序
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和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2、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对农民工、工伤职工、“三期”女职工等重点服务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加快办理进度,要求有条件的,当日受理、当日转交。
3、设立了应急程序
对情况紧急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交申请材料、补办相关手续。
当事人怎样申请调解仲裁法律援助?
有条件的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机构,当事人到仲裁院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后,如果有驻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直接到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或不属于法律问题的,工作站也会提出法律建议或告知应咨询的部门、渠道。
如果该仲裁院尚未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将通过引导当事人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登录法律服务网和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地址、申请材料和工作流程等信息等方式向当事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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